我愿四处漂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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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说实话,我真不想跟我爸妈说我辞职的事儿。不是怕他们骂我, 主要是两代人想法差得太远,聊不到一块儿去。你跟他们讲自由,讲不想被工作捆着, 他们只会跟你讲稳定,讲五险一金,讲街坊邻居家的孩子都在国企上班,多体面。 但我也知道,这事儿瞒不了多久。我爸我妈虽然固执,可到头来还是会顺着我, 他们心里清楚,这是我的人生,不是他们的续集,就算他们不理解, 也不会真的逼我做不喜欢的事。辞职第二天,我就买了去山东的票。 之前在家乡开了家小水吧,没赚大钱,但也攒了点积蓄, 足够我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待上一阵子,散散心。最后我选了宜良的一个小镇, 不是什么网红景点,人少,清净,租了间带小院子的民房,一个月房租便宜得很。 房东跟我说,这房子是合租的,另一个租客是本地大学的小姑娘,放假就来这儿写生。 我当时没太在意,我本身就不爱说话,不善社交,合租只要互不打扰就行。 结果我搬过来才第三天,这小姑娘就主动找上门了。“大叔,你好呀,我是你合租的室友, 我叫崔莉!”我开门的时候,她正歪着头冲我笑,那机灵劲儿里带着点小狡黠, 就跟小时候邻居家的小丫头,偷了我藏起来的弹弓,等我找得满头大汗,她再蹦出来, 得意洋洋地在我面前晃悠似的,傻得可爱。她跟我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, 说她学的是美术专业,之所以每次放假都来烟台,就是因为这儿的风景太对她胃口了, 随便找个地方一站,就是一幅画。她看我整天不出门,要么坐在书桌前敲电脑写东西, 要么抱着本书翻来翻去,就好奇地凑过来,眨着眼睛问:“大叔,你是不是个作家啊? ”我心里偷偷笑了笑。我哪儿是什么作家,就是辞职了没事干,写点乱七八糟的随笔, 打发时间罢了。但看着她一脸期待的样子,我鬼使神差地故意装出一副深沉的样子, 轻轻点了点头,嗯了一声。我以为她会接着问,比如我出过什么书,写过什么文章, 结果这小姑娘压根没多想,一下子就兴奋起来,拉着我的胳膊晃:“哇!真的吗? 大叔你也太厉害了吧!我居然能跟作家合租,也太幸运了吧!”看着她雀跃的样子, 我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,甚至还有点心疼。我这一辈子,说过的谎话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 大多是逢场作戏,说完就忘,可唯独这一次,心里堵得慌,那种负罪感,沉甸甸的, 压得我有点喘不过气。可我又不得不承认,我挺喜欢这种被人崇拜的感觉。 被一个单纯又干净的小姑娘当成偶像,那种虚荣心,悄悄在心里爬上来,越缠越紧。 哪怕我知道这样做很恶心,很虚伪,还是忍不住装模作样,做一些她眼里“作家该做的事”, 比如故意在她面前翻看厚厚的手稿,比如坐在院子里的竹椅上,皱着眉头沉思, 假装在构思作品。二从那以后,崔莉就总拉着我跟她一起去写生。每天早上,天刚亮, 她就背着画板,蹦蹦跳跳地跑到我门口喊:“大叔,起床啦!今天天气好, 我们去夹河边画画!”我本来是懒得动的,但架不住她软磨硬泡, 再加上这里的风景是真的好,索性就跟着她一起去。崔莉画画的时候, 就安安静静地坐在石头上,支起画板,握着画笔,一笔一笔地勾勒。而我,就没那么安分了, 总爱在河里捉鱼摸虾,每次我浑身湿漉漉地上岸,凑过去看她的画, 总能在画里看到一个单薄的身影,在河里弯腰捉鱼,模样傻乎乎的。我就故意皱着眉头, 跟她说:“你这画得不对啊,把我画得也太丑了,得改一改。”崔莉就捂着嘴笑, 一边笑一边反驳:“才不丑呢!大叔这样很真实啊,我就觉得好看!”说完, 还不忘偷偷给画里的我,添了一笔歪歪扭扭的胡子,气得我伸手想揉她的头发, 她就笑着往后躲,蹦蹦跳跳的,像只快乐的小兔子。到了晚上,我就学着外婆的样子, 把白天捉的鱼虾,清洗干净,放在锅里细细地煎。我记得外婆煎鱼虾的时候, 总是会用家乡的土灶,火候掌握得刚刚好,煎出来的鱼虾,外皮焦黄酥脆, 内里的肉却鲜嫩多汁,只撒一点点盐,就香得不行。我学着外婆的步骤,倒油,升温, 放鱼虾,小火慢煎,翻面,直到鱼虾变得金黄,闻着也很香,可每次吃起来, 总觉得差了点味道。后来我才明白,差的不是手艺,是家乡的灶火,是外婆做的饭里, 那种独有的烟火气。崔莉是个手残党,压根不会做饭。我搬来之前, 她要么在镇上的小饭馆随便吃点,要么买个面包、泡桶方便面,凑活一顿。 自从尝过我煎的鱼虾,她就彻底赖上我了。一开始,她还不好意思, 可怜巴巴地跑到厨房门口,探着脑袋问我:“大叔,你煎的鱼虾太香了, 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吃啊?我可以给你洗碗!”我瞥了她一眼, 故意没好气地说:“想吃就自己去拿碗,别在这儿碍眼。”她就嘿嘿一笑,一点也不生气, 乖乖地跑去厨房,拿出两个碗,摆好筷子,安安静静地坐在餐桌旁, 时不时用筷子敲一下碗边,“叮叮当当”的,示意她已经饿坏了。到了后来,她也懒得问了, 每天到了饭点,就自然而然地蹦蹦跳跳地跑过来,自己摆好碗筷,然后坐在餐桌旁, 双手托着下巴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做饭,嘴里还念念有词:“大叔做饭的时候真帅, 比我们学校的老师还帅!”我这人,别的毛病没有,就是不禁夸。被她这么一捧, 我心里就美滋滋的,之前那点假装出来的嫌弃,瞬间就烟消云散了,只能任由她蹭吃蹭喝, 甚至还会特意多煎一点,给她留着。有一天下午,天气有点不对劲。天上的云层厚厚的, 灰蒙蒙的,空气也闷热得很,让人心里莫名的烦躁。我那几天有点累,也没心思琢磨天气, 早早地就回到房间,躺在床上休息了。结果到了半夜,一阵惊天动地的雷鸣声, 一下子就把我吵醒了。那雷声特别大,“轰隆轰隆”的,像是从头顶炸开来一样, 震得窗户都嗡嗡作响。我翻来覆去,再也睡不着了,索性起身,点了一根烟,走到窗边, 静静地看着外面。我知道,暴雨要来了。果然,没过多久,豆大的雨点就砸了下来, 一开始是零零星星的,后来就越来越密,越来越大,“噼里啪啦”地打在屋顶上、窗户上, 像是无数的小鼓槌,在疯狂地敲击。暴雨倾盆而下的那一刻,我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。 我一直觉得,雷电和暴雨是有魔力的,那种摄人心魄的力量, 像是造物者对人间所有罪恶的冲刷,干净又决绝。我忍不住伸出手,推开一点窗户, 冰冷的雨水瞬间打在我的手背上,那种刺骨的冰凉,一下子就钻进了心里, 让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莫名激动。我随手抓了一件外套,就冲下楼,冲进了暴雨之中。 雨点打在身上,又痛又痒,冰冷的雨水瞬间将我浇透,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, 寒意顺着皮肤往骨头缝里钻,可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冷,反而觉得格外畅快。风雨飘摇之间,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,只有雷声、雨声,还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猫叫。大概是哪家的猫, 被雷声吓得不安,在角落里呜咽咆哮。电闪雷鸣的时候,天空一下子亮起来, 各类树木的阴影,在地上疯狂舞动,像女人散乱的发丝,又像某种古老荒蛮的图腾, ***,仿佛正在进行一场盛大而神秘的仪式。我在雨里站了很久,直到浑身冰冷, 牙齿开始打颤,才拖着颤抖的身体,慢慢回到屋子里。我换了一身干衣服,刚走进卧室, 就看见床上缩着一道人影,黑乎乎的,看不清模样。我心里一紧,忍不住打了个寒战, 试探着问:“谁在那里?”那人听见我的声音,一下子就从床上跳了起来,迈着小碎步, 紧张兮兮地朝我跑来,然后一下子就抱住了我。她的身体软软的,小小的,还在不停地发抖, 声音带着哭腔,断断续续地说:“大叔,外面好大的雷,我有点怕,我跑来找你, 可你不在……”我这才反应过来,原来是崔莉。长这么大, 我还是第一次和女人有这么亲密的接触,她的头发湿漉漉的,带着淡淡的洗发水香味, 身体紧贴着我,那种柔软的触感,还有她在我怀里哭泣的模样,让我一下子就慌了神, 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。我只好故作镇定,打趣道:“所以,你就趁我不在, 把我的床给占了?”崔莉被我逗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随即抬手捶了我一下,力道轻轻的, 像挠痒痒一样,带着点撒娇的意味:“就是占了怎么了?今天你的床被我征用了, 你就去沙发上睡吧!”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,笑了笑没当回事,转身去客厅倒了杯热水。 可等我换好衣服,再回到卧室的时候,发现崔莉已经侧躺在床上,睡着了。她睡得很沉, 眉头微微皱着,嘴角还微微撇着,睫毛湿漉漉的,像是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,模样惹人怜爱。 我轻轻走过去,拿起被子,小心翼翼地给她盖好,生怕吵醒她,然后我就走到客厅, 缩在沙发里,一夜没睡,脑子里全是刚才的拥抱,她柔软的身体,她带着哭腔的声音, 还有她熟睡的模样,心脏莫名其妙地跳得很快,咚咚咚的,像是要跳出胸腔。三第二天清晨, 雨停了。厚厚的云层渐渐散去,阳光透过窗户,倾泻在厨房里,暖洋洋的。我起身去厨房, 给崔莉准备早餐,煎了两个鸡蛋,煮了一碗面条,还热了一杯牛奶。 厨房里传来锅碗瓢盆的轻响,偶尔还能听见卧室里,崔莉传来的轻轻的鼾声。那一刻, 这间小小的屋子,充满了温馨的烟火气。我看着锅里冒着热气的面条, 心里忽然有一种强烈的虚幻感,这简直就是情侣之间的生活啊。她依赖着我, 用她那份不掺杂质的单纯,给我带来了久违的安慰,我给她做饭,帮她解决一些小麻烦, 比如帮她修坏掉的画板,帮她捡不小心掉进溪里的画笔。这样的生活,让我觉得很满足, 很踏实。可我也清楚,这份美好,是暂时的,崔莉还要上学,她终归会离开这里,离开我, 我们就像是两条交叉的直线,在某个点相遇,相伴一段路,然后就会朝着不同的方向, 越走越远,再也不会相交。我和她,终究会在各自的生活里挣扎,我知道, 在我以后漫长而枯燥的日子里,她的笑容,她的声音,她的单纯, 会成为支撑我走下去的力量,让我的生活,多一点可以寄托的东西。可我却不知道, 我能不能给她同样的东西,能不能在她以后的人生里,留下一点点痕迹。我甚至不敢想象, 当这么单纯、这么干净的一个小姑娘,离开我,独自面对这个复杂而残酷的世界时, 她会多么无助,多么茫然,她会不会被人欺骗,会不会被人伤害,会不会慢慢褪去这份单纯, 变成一个连她自己都不认识的人。日子过得很快。转眼间,崔莉就要开学了。走之前的那天, 她一整天都没去写生,而是去了镇上的银匠铺,亲手给我打了一只镯子。 那镯子打得歪歪扭扭的,边缘也不平整,可看得出来,她很用心,每一笔每一划, 都充满了诚意,隐约能看出是金箍的样式。她把镯子递给我的时候,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, 语气里满是骄傲:“大叔,这是我亲手给你打的,打了整整一下午,手都酸了, 你一定要好好珍惜,不能弄丢了,也不能送给别人!”我接过镯子,入手冰凉, 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纹路,心里暖暖的,又酸酸的。我不知道这只镯子,代表了什么, 是单纯的告别礼物,还是有别的意思。我只知道,这是崔莉亲手做的,是她留给我的, 唯一的念想。送崔莉去火车站的那天,她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,眼睛红红的, 不停地用手背擦眼泪。我嘴笨,从来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女孩子,只好搜肠刮肚, 说一些乱七八糟的傻话,比如“到了学校要好好吃饭,别总吃方便面”, 比如“画画的时候要注意安全,别去太偏的地方”,比如“有空的时候,给我发消息”。 结果我说得越多,崔莉哭得越凶,最后她忍不住,第一次对着我说了脏话,带着哭腔, 又气又无奈:“**就是看书把脑子看傻了!说这些有什么用!”我被她骂得愣了一下, 然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挺认真地说:“应该是吧。”看着火车缓缓开动,越来越远, 最后消失在视线里,我才转身,慢慢走回小镇。回到那间合租的屋子,屋子里空荡荡的, 再也没有了崔莉雀跃的声音,再也没有了她画画的身影,再也没有了她缠着我蹭饭的模样。 那种空落落的感觉,瞬间席卷了我,还有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慌,说不清道不明,找不到源头, 却压得我喘不过气。我想给崔莉打个电话,问问她有没有平安到达学校, 问问她有没有好好吃饭,可手指放在拨号键上,却迟迟不敢按下。我怕打扰到她, 怕她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,怕她已经慢慢把我忘了。后来,我就把所有的精力, 都放在了写作上。每天不停地写,写海边的风景,写河边的树林,写崔莉的笑容, 写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日子。我幻想着,有一天,我能把这些文字整理成册,出版一本书, 然后崔莉路过书店,看到这本书,看到作者的名字,会一下子认出我, 会骄傲地拉着她的朋友,大声说:“你们看!这本书的作者,是我以前合租的大叔! 我跟他可熟了,他还经常给我做饭呢!”可我也清楚,这只是我的幻想。我不一定能出书, 就算出了书,崔莉也不一定会路过那家书店,就算路过了,也不一定会注意到这本书。 我们之间,绝不可能在许久之后的某个街头,恰巧相遇,笑着说一句“好久不见”。 烟台的天,依旧很蓝,月明风清依旧,树影依旧在余晖里摇曳,可我身边,没有了崔莉。 那些曾经让我觉得无比美好的风景,那些曾经让我觉得充满乐趣的事情, 都失去了原本的色彩,变得枯燥而乏味。四我一直觉得,离别才是人生的常态, 也是人生的意义所在。我们这一生,会遇到很多人,会和很多人告别,每一次离别, 都会让我们成长,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自己,认识这个世界。我对自己说,在未来的日子里, 我要学会接受离别,学会享受离别带来的孤独,学会在孤独中,保持理性。离开烟台后, 我去了青州。我本来以为,青州是个清净的地方,可去了才发现,分时候。人少的时候, 古城确实很安静,一条条青石板路,蜿蜒曲折,别有一番韵味。可一到人多的时候, 古城就变得喧闹不堪,跟外面的步行街没什么两样,人群熙熙攘攘,摩肩接踵, 耳边全是叫卖声、打闹声,还有酒吧里传来的嘈杂的音乐声,让人心里烦躁。我一直不明白, |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