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许我塞纳河畔,如今我独自赴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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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跳至晚上八点十七分时, 我(苏晚)终于将最后一笔色彩填进《晨光里的塞纳河》手稿。 赭石色的夕阳漫过塞纳河的河面,与岸边的暖黄灯光交融,笔尖落下的瞬间, 仿佛能听见河水轻轻拍打堤岸的声响。这是我修改的第三稿, 每一笔都藏着对未来的憧憬——就像陆屿说的,等他拿到省冠军奖金, 我们说不定真能站在塞纳河畔,亲眼看看画里的风景。笔尖离开画纸的刹那, 手机突然在桌面上震动起来,屏幕亮起的瞬间,夏沫的名字跳了出来。她发来一条消息, 附带一张刺眼的红色截图:“快看!物理竞赛省冠军出炉了,陆屿又拿第一了! 这男人也太牛了吧,连续三年卫冕,简直是学神本神!”我指尖顿在手机边缘, 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。这段时间陆屿为了备赛,几乎天天泡在实验室, 有时候连晚饭都顾不上吃。上周六我去给他送便当,还看见他趴在堆满公式的草稿纸上打盹, 眼下泛着淡淡的青黑,手里却还攥着半支演算笔。当时我没忍心叫醒他, 只是悄悄把便当放在他手边, 替他盖上了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色外套——那是他高三时穿过的校服外套,袖口磨破了边, 他却一直没扔,说穿着舒服,后来我偷偷拿去缝补,在里面绣了个小小的“晚”字。 想到这里,我笑着点开夏沫的消息,刚要回复“我就知道他能行”, 目光却被截图下方弹出的一条论坛推送牢牢吸住。标题像根细针, 猝不及防地扎进眼里:【苦追高冷学神的第三个月,他用三年竞赛奖金给我买了条金手链】。 论坛的图标是个粉**嫩的兔子,一看就是小女生常用的账号。我鬼使神差地点了进去, 帖子内容很短,却每一个字都像带着温度的嘲讽:“家人们谁懂啊!追了学神三个月, 今天他突然给我送了条金手链,说是用三年竞赛奖金买的!这个傻瓜, 肯定把攒的钱都花完了吧!以前总说他是高岭之花,没想到也会为我折腰, 现在终于能官宣啦,以后他就是我的啦~”帖子下面配了两张图。第一张是手链的特写, 足金的链身缀着一朵小巧的海棠花吊坠,花瓣上还刻着细碎的纹路, 在灯光下泛着俗气又刺眼的光。第二张图里,昏黄的路灯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, 男生高大的身影弯腰站着,左手轻轻托着女生的手腕,正把那条海棠花手链往她手上戴。 光线昏暗得看不清男生的正脸,可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——那挺拔的肩线, 是我无数次靠过的模样;微微蹙起的眉峰, 是他专注做事时的习惯;还有左手腕上那串黑曜石手链,珠子是深黑色的, 中间缀着一颗小小的银色星星,那是我去年生日送他的礼物。 当时我跑遍了学校附近的饰品店,才找到这串带着星星的黑曜石,店主说黑曜石能辟邪, 我想着他总泡在实验室,戴着手链能让我安心些。送给他的时候,他还笑着把我拉进怀里, 说“以后我戴着它,就像你一直在我身边一样”。可现在,他戴着我送的手链, 却在给别的女生戴金手链。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,猛地收缩,疼得我几乎喘不过气。 我放大那张照片,仔细盯着男生的左手——黑曜石手链的银星在灯光下闪着微弱的光, 和他指间那枚细细的银戒形成了刺眼的对比。那枚银戒是我们恋爱一周年时一起买的, 款式简单,上面刻着彼此的名字缩写,他的是“**”,我的是“SW”。 当时我们还开玩笑说,这是“绑定彼此”的戒指,以后就算走散了, 看到戒指也能认出来。现在想来,那句玩笑话竟成了笑话,他倒是没走散,只是身边的人, 早就换了。我颤抖着手指往下滑,帖子下面的评论已经堆了几百条。有人说“羡慕了, 学神也太深情了吧”,有人问“姐妹快说说怎么追到学神的,求攻略”, 还有人扒出了陆屿的身份:“这不是市一中的陆屿吗?连续三年物理竞赛金奖, 听说还被清北提前预定了,颜值还这么高,简直是小说男主配置!”“小说男主”? 我看着这四个字,突然觉得无比讽刺。如果陆屿是小说男主,那我算什么? 是他情节里可有可无的配角,还是他用来铺垫“深情”人设的工具?三天前的晚上, 他还抱着我坐在沙发上,头靠在我的肩膀上,声音轻轻的, 带着一丝疲惫却又满是期待:“晚晚,等我拿到省冠军的奖金,我们先去拍情侣**好不好? 就去你上次说的那家工作室,他们家的胶片风特别有感觉。然后再存一部分钱, 当你去欧洲学美术的备用金。你不是一直想去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吗?我查过了, 那边的申请难度挺大的,但以你的实力肯定能行。以后我们在巴黎租个小公寓, 你在窗边画画,我在书桌前搞研究,周末我们就去塞纳河边散步,去卢浮宫看画展,好不好? ”当时**在他怀里,闻着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,觉得未来好像就在眼前。 我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,故意逗他:“你想得倒美,万一我到了巴黎, 被那边的艺术家拐跑了怎么办?”他却把我抱得更紧,下巴抵在我的发顶, 声音认真:“那我就去巴黎找你,反正你去哪,我就去哪。”现在回想起来,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语气温柔得能掐出水,可眼底藏着的,却是我从未读懂过的疏离。 或许从那时起,他就已经在为离开做准备了,只是我太傻,沉浸在他编织的梦里, 连一丝破绽都没察觉。手机屏幕还亮着,论坛的消息不断刷新, 有人贴出了陆屿领奖时的照片。照片里的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,手里捧着金色的奖杯, 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,眼神却有些放空,不像平时那样明亮。以前我总说, 他领奖的时候最耀眼,可现在看着这张照片, 我只觉得陌生——这个站在聚光灯下的陆屿, 和那个会趴在我画室里看我画画、会因为我一句“想吃草莓”就跑遍半个城市的陆屿, 好像根本不是同一个人。喉咙突然发紧,我起身走到窗边,推开窗户,晚风吹在脸上, 带着一丝凉意,却丝毫吹不散胸口的闷痛。楼下的路灯昏黄,光线透过梧桐树的枝叶, 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影子。一对情侣手牵手从楼下走过,女生手里拿着一支冰淇淋, 男生怕她冷,把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,还细心地帮她拢了拢衣领。 那画面像极了去年冬天的我们。那天雪下得很大,我画室的暖气坏了, 陆屿特意从实验室赶来,手里抱着一个暖手宝,还带了一杯热奶茶。他把暖手宝塞进我手里, 又把奶茶的吸管递到我嘴边,说“刚买的,还是热的,你快喝点暖暖身子”。我当时觉得, 就算画室再冷,有他在,就什么都不怕了。后来我们一起在画室里待了一下午, 他帮我整理画具,我给他画素描,画纸上的他,嘴角带着浅浅的笑,眼里满是温柔。可现在, 那些温柔的画面,都变成了扎在心上的刺。**在冰冷的窗沿上,指尖冰凉。 手机还在口袋里震动,大概是夏沫在催我回复,可我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。 我想起陆屿曾给我写过的十一封信,那些信被我小心翼翼地放在书桌最底层的抽屉里, 裹在一块蓝色的丝绒布里——那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旧丝巾,我一直舍不得用, 后来用来装他的信,觉得这样才配得上那些温柔的文字。第一封信是他高三那年写的, 当时他刚参加完第一次物理竞赛,拿到了省一等奖。他在信里说:“苏晚同学, 今天在领奖台上,我好像看到你了。你站在人群后面,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, 头发扎成马尾,手里拿着一个画板。我以前总觉得,物理公式是世界上最迷人的东西, 可今天看到你,突然觉得,原来还有比公式更让人心动的存在。”那时候我们还没在一起, 他是高高在上的学神,我是躲在画室里默默画画的普通女生。收到那封信的时候, 我激动得一整晚没睡,反复看了十几遍,甚至把信里的每一个字都抄在笔记本上。 后来他又陆续给我写了十封信,每一封都不长, 却藏着细碎的温柔:他会写“今天在图书馆看到你在画夕阳, 你的侧脸在阳光下特别好看”;会写“我今天做实验成功了, 第一个想分享的人就是你”;会写“晚晚,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你了,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? ”高三毕业那天,他在学校的香樟树下向我表白,手里拿着第十一封信, 还有一束小小的雏菊。他说:“晚晚,这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,以后我想把想说的话, 都亲口告诉你。”那天的风很轻,香樟树的叶子沙沙作响, 他的声音温柔得像落在我心上的羽毛,我点头的瞬间,看见他眼里闪着星星一样的光。 那些信,我一直珍藏着,偶尔翻出来看看,还会觉得心跳加速。可现在, 那些温柔的文字突然变成了最锋利的刀,一刀刀割在心上。 他说“你是比公式更让人心动的存在”, 可转头就用三年竞赛奖金给别的女生买金手链;他说“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”, 可在和我规划未来的时候,早就给别人留了位置;他说“以后想把话亲口告诉你”, 可那些承诺,终究还是成了谎言。不知过了多久, 楼下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——是陆屿的脚步声。他走路的时候习惯把重心放在右脚, 脚步声有些偏沉,以前我总能在楼道里就听出是他。我走到猫眼处,透过那片小小的玻璃, 看见他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红色礼盒,盒身上系着金色的丝带,在灯光下闪着光。 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,和照片里给那个女生戴手链时的笑容一模一样, 连嘴角扬起的弧度都分毫不差。我的心彻底沉了下去,像被扔进了冰冷的湖水, 连一丝温度都没有。没有愤怒的嘶吼,也没有委屈的眼泪,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失望, 慢慢漫过胸口,堵得我喘不过气。我转身走到书桌前,蹲下身,打开最底层的抽屉。 蓝色的丝绒布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,像一块凝固的时光。我伸手拿起丝绒布, 指尖触到布料的瞬间,突然想起去年冬天,陆屿帮我整理抽屉时,看到这些信, 还笑着说:“原来你把我的信藏得这么好,以后我们老了,还能拿出来看看,多有意义。 ”当时我还笑着捶了他一下,说“谁要跟你老了还看这些”,可心里却偷偷想着, 或许真的会有那么一天。可现在,那些“意义”都成了笑话。我解开丝绒布的系带, 十一封信整齐地叠放在一起,信封上的字迹从青涩到成熟,每一笔都藏着曾经的心动。 我拿起最上面的那封——也就是他表白时写的第十一封信, 指尖抚过信封上“给晚晚”三个字,突然觉得无比讽刺。我深吸一口气,将信抽出来, 信纸还是当初的米白色,上面的字迹清晰依旧:“晚晚,从第一次在图书馆看到你画画, 我就知道,你是我想共度余生的人。以后我会努力攒钱,支持你去欧洲学美术, 我们一起去巴黎,一起看塞纳河的夕阳,一起把未来的每一天,都过得像画一样美好。 ”“像画一样美好”?我看着这句话,突然笑了出来,眼泪却毫无预兆地砸在信纸上, 晕开了淡淡的墨迹。我把信放回信封,然后拿起第二封、第三封……一封封地抽出来, 撕成碎片。纸张撕裂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,每撕一下, 心里的某个角落就好像被掏空一点。第一封信的碎片落在地上, 上面还留着“你站在人群后面,穿着白色连衣裙”的字样;第五封信的碎片里, 藏着“今天看到你画的夕阳,特别好看”;第九封信的碎片上, “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你了”几个字被眼泪泡得发皱。 我把撕碎的信纸一把一把地扔进垃圾桶,动作平静得连自己都觉得惊讶。 直到最后一封信被撕成碎片,落在垃圾桶里,我才缓缓站起身,看着空荡荡的丝绒布, 突然觉得心里的一块巨石,终于落了地。或许从看到那条论坛帖子的那一刻起, 我就已经对这段感情彻底失望了。那些曾经的心动和憧憬, 在看到他给别的女生戴手链的瞬间,就已经碎得面目全非。就在这时,敲门声突然响起, “笃笃笃”,节奏缓慢,是陆屿惯有的敲门方式。他的声音从门外传来, 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,却依旧温柔:“晚晚,你在吗?我有东西要给你。”**在门后, |







